山东法制传媒网:(马聪聪)4月2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向社会发布《2021年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中英文版)。
王闯介绍,2021年,山东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3275件,审结22558件,分别同比增长18%和15%。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2万件。
2021年,山东法院审理的“路由器方法发明专利案”,系全国首例“网络通信领域实施方法专利侵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159号指导性案例;黄瓜“德瑞特79”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腾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评选为“2020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咪咕”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被评为“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饿了么”诉“美团”“二选一”“大众点评”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被媒体广泛报道。
今年,山东法院将重点加强司法保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一是加强“卡脖子”核心技术、种源种业、中医药等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智力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流转过程中的纠纷,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三是重视挖掘和打造具有典型意义的精品案件,建立典型案件定期发布制度,带动全社会形成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
全面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山东法院出台《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标准,确保全省法院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严厉惩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执行类案检索制度,统一损害赔偿裁量尺度。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源头治理、溯源打击,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强化审级职能定位,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山东将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增加具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数量,并适时调整一审案件管辖标的额,优化管辖布局。做好审级职能定位与智慧法院建设结合文章,推进商标、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侵权类案件的要素化模块化建设,指导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并进一步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对相关类型化案件进行梳理,加强批量诉讼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调研,统一裁判标准。继续深化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有序推进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的适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