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茄雪)4月18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构建“3+1”理论武装工作体系动员会,传达了全县《关于构建全县“3+1”理论武装体系的实施方案》。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恩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孟祥晖及中层以上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3”即:“抓龙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纵到底”,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市直各部门单位系统内要求,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横到边”,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讲故事、学理论”活动。“1”即:“广托底”,面向群众持续开展“七讲七进”基层宣讲。
要通过构建“3+1”理论武装体系,实现理论武装全覆盖,切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理论支撑。
会议强调,一是要突出重点,推动“3+1”理论武装体系落地落实;二是要多措并举,打造活动亮点品牌;三是要强化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团队)要围绕专题认真学习、扎实调研,创新工作模式、丰富活动载体,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动“3+1”理论武装体系构建出彩出新。(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