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迪)又是一年春季农忙时节,面对当事人“农忙时间无法开庭”的状况,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前移服务阵地,依托多元解纷机制,积极服务辖区农业生产大局,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正常开展春耕提供了司法保障。
莺飞草长春耕季,农药的需求量也增大。村民张某、李某、王某在刘某处购买化肥后迟迟不肯结款,刘某协商无果便于3月将张某等3人诉至牟平法院高陵法庭。
法官于秀丽团队收到此案后,考虑到农忙时节,便立刻联系3名被告人,张某等3人均表示路途遥远,春耕时节耗不起工夫。为了不影响农时,于秀丽安排法官助理牟维强及书记员一起带着卷宗下乡,在送达过程中力求化解矛盾纠纷。牟维强同4名当事人一起蹲在田边拉家常,耐心倾听张某等人的理由,书记员则在一边飞快写着笔录。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经过,牟维强在此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晓以利弊。最终,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人的努力下,张某等3人与刘某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立刻回家取钱付清了农药款,双方握手言和。
3月31日,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由律师送到高陵法庭,这是牟平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致力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最好写照。(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