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召开,会上集中学习了《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以下简称《条例》)。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朱玉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科学精准、措施有力,是一部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规。《条例》密切结合山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制度创新,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进行了规范;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明确了有关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并发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权利和积极性等。《条例》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将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区直各部门单位、镇办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