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迎迎)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为无棣县社区矫正管理对象,在社区服刑。王某婚后与丈夫李某因感情不合经常吵架,长期生活在威胁和恐惧中。2017年王某带孩子回娘家无棣县居住,两人一直分居。2020年10月,王某欲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此时是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县市需经批准,有诸多不便。王某通过电话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与王某视频连线,通过“微视频”受理了她的法律援助申请,并通过材料邮寄为王某办理援助手续,指派律师为其办理案件。开庭时李某未到庭,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近日,王某再次起诉离婚。因其仍在社区服刑期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王某通过“法援在线”平台在网上提交法律援助申请,通过材料邮寄为其高效办理援助手续,并通过“点援制”由王某自选律师为其办理案件。
闫某系某村村民,婚后生育两个子女,一直跟随申请人一起生活。闫某的丈夫叶某婚后既不承担家庭责任也不抚养孩子,只顾自己吃喝玩乐,还常常对闫某和孩子实施家庭暴力,闫某无奈只得带着孩子在外打工租房居住。闫某说到自己的遭遇,声泪俱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将闫某安排在私密接待室内接待,首先安抚其情绪,继而引导其表达诉求,帮其分析案情,按其意愿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两个孩子均愿意跟随闫某生活,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归闫某抚养,叶某承担孩子抚养费。
刘某是肢体残疾人,与丈夫赵某婚后没有子女。两人婚后感情不合,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有时甚至大打出手。刘某因抑郁患上精神疾病,赵某不尽扶养义务,将刘某送到娘家后不管不问,由娘家人帮其住院治疗,并拒绝娘家人将其送回。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刘某的求助电话后,两次提供上门服务,在刘某的请求下帮其提起离婚诉讼。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最终帮刘某争取到娘家人帮其垫付医疗费及一次性经济补助。
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是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妇女维权的真实写照,每个案例背后隐藏着一个感人的故事,蕴含着工作人员细致周到的服务和“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近年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工作,针对不同妇女群体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出台便民举措,让“贴心法援”更有温度。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德州市优秀妇女维权岗”“德州市反家暴公益维权服务站”“十佳巾帼文明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