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青岛崂山法院召开“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3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法院组织召开“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上级“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崂山法院“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洪良传达青岛市、崂山区“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和中院“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海燕宣读崂山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崂山法院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干警在分会场收听收看。
 
  会议指出
 
  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是回应群众期盼和市场主体呼声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整改成果的拓展延伸。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做到严要求、动真格、细谋划、出实招、快见效。
 
  会议强调
 
  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关键是要解决问题。要对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对照上级法院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期盼,对照法院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正视自身不足,深入查摆作风能力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查摆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按照区委“五个统一”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筹划,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01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院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活动开展。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突出以上率下、一贯到底,既要抓住院庭长这一“关键少数”,更要追求干警全员参与、整体提升。
 
  02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自觉立标杆、做示范,层层抓落实。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作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履行好相关职责,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03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作风优良、成效显著的,要旗帜鲜明地表彰,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责成重新“补课”,督促限期整改。要积极配合巡回督导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对巡回督导组指出的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
 
  04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要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舞台,深入发掘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先进做法。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反面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要坚持开门纳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以活动开展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促事业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山东青岛崂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