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平安校园
——山东德州平原法院“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周六走进第四中学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保障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构建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5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张君,利用周六休息的时间,走进平原县第四中学,为200余名师生作了一场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法治报告会,让同学们参与其中,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报告会上,张君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采用PPT和播放小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从“建立和谐校园、加强法律学习,你遇到或看到校园欺凌吗?”开篇,列举了校园欺凌的典型表现,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结合真实的典型案例,与同学们以案释法,揭示校园欺凌对受害者、施暴者甚至漠视者带来的难以磨灭的伤害。并以法论事,就青少年如何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等方面作了生动地讲解,让同学们了解到“什么是身体警戒线”“遇到校园欺凌,如何正确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教给学生遇到危险保护自己的“躲、求、防、克”四字诀,简单而实用。同时与现场学生互动,提问,循循善诱,引导学生遵纪守法,与同学和谐相处,杜绝校园欺凌等事件发生,同学们听讲认真,记得仔细,不时发出阵阵掌声。
在与同学们互动中,探讨了打架是不是校园欺凌?开玩笑是不是校园欺凌?等等,通过互动,使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明白了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提高了同学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最后,在张君的示范和带动下,同学们全体起立,伸出右手,并将左手放在右手上、拇指相扣,用统一的手势宣誓“我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酷的观望者!也不当沉默的被害者!要团结友爱、共建和谐校园”。
预防校园欺凌,关注成长、呵护未来。自2018 年12月始,平原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县第四中学、职业中等学校、第一实验小学、第三中学校等多所学校挂牌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先议办公室”。积极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前预防工作,主动关注学生变化、潜在欺凌因素,建立完善欺凌调查、排查制度,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同时,积极做好校园欺凌事件的先行评议工作,给出既合法合规又适应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意见,切实保障校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此外,促进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矛盾化解工作,降低校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2021年5月,又建立起“一校一法官”长效机制,30余名青年法官分别被县教育局聘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教育在小学以上学校的全覆盖,取得了显著成果,深受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