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莉)3月1日,山东省金乡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2021年全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汇报,集体学习了《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县政府全体领导以及各镇街、县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鲍其伟同志汇报了全县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基本情况、归纳分析了案件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规范行政行为提出了具体建议。同时,传达了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的《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就其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做了简要介绍。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孙颖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构建科学高效、职责明确、配合有力的行政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县行政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应诉工作质量。行政应诉正职出庭是市对县考核加分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谁办理,谁出庭”的原则,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镇街及县直部门的行政应诉案件要一律由镇街或县直部门的正职出庭应诉。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副县长或党组成员以排班的方式轮流出庭。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汇报。各单位要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没有设立公职律师的,要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监督行政复议答复情况、复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推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开展。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是要落实责任,强化通报与问责。今年,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金乡县行政败诉案件通报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违法行为发生,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做出贡献。(山东省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