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燕飞 戴梅)新《工会法》施行以来,山东邹城市总工会聚焦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从“预防、服务、化解”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服务实效。
筑牢“篱笆”,预防劳动争议。完善监测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调解员作用;深入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和职工队伍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分析劳动关系状况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做到及早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处置。
架起“堂鼓”,服务劳动争议。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和《工会法》学习宣传、“千名律师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等普法工作;按照“六有标准”打造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和“齐鲁工惠”APP线上线下两个服务平台,畅通“12351”热线,及时受理职工诉求。
举起“利剑”,化解劳动争议。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利用“两书一函”予以整改、查处;坚持围绕“调解优先、仲裁为辅、诉讼兜底”的工作机制,依托“工会+”化解劳动争议;开展集体合同提质增效工作;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作用,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山东邹城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