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法院民一庭法官与驻庭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19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民工们解决了困扰已久的“薪”事。
滕州市某公司因经营困难,关闭在滕州的厂区,安置员工去上海工作,不服从安置的员工则解除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远离家乡,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各类津补贴等,与公司沟通无果后,19名员工先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滕州法院。民一庭收案后,经对案情梳理研究后认为,此19起案件既涉民生问题也属群体性案件,如不能妥善化解,可能不利于社会稳定,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面对一方是陷入经营困难的经营者,另一方是追索报酬的劳动者,民一庭全体法官与驻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稳定员工情绪,另一方面引导经营者换位思考,体谅员工困难,同时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告知法律后果。通过法官与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细致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滕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对涉民工工资类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高效化解民工“薪”事,努力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