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滕州法院界河法庭成功调解21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并当场确认原被告调解协议效力,在圆满解决案件的同时,减轻了群众的诉累。
被告拖欠21名原告劳动报酬近10年,期间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于近期诉至滕州法院。收到起诉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通过调查发现案件事实明确,证据确凿,标的额不高,但涉及群众较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能够通过诉前调解解决是最优方式。法官随即联系当事人,耐心与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均同意采取调解方式。
2月17日下午,界河法庭将所有当事人请到法庭,对21起案件进行集中调解。法官结合原被告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通过与原告沟通,最终都同意法庭的调解方案,并当场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案件集中调解不仅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而且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对于其他未到庭诉讼的同类案子,被告承诺按照统一还款方案偿还。(山东省滕州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