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思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19〕4号)等通知要求,1月11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对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数据统计,并于1月31日前在峄城区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能够更好的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利于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便于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区法治政府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