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8日,山东省滨州市中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三个效果”相统一主题教育动员会议。滨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滨州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法院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对2021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就“三个效果”相统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全市法院将围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开展六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履行新时代司法工作职责使命,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要以实现政治效果为前提,坚决做党的事业的捍卫者。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葆忠诚本色;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通过卓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以实现社会效果为追求,坚决做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坚持“门要全开、单要全收、事要全解”,广泛听取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怨;持续推进诉讼服务升级,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会议强调,要以实现法律效果为底线,坚决做宪法法律的执行者。继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行为,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坚决解决司法不公、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