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政府2022年第2次常务会议召开,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朱玉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法律援助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贯彻落实好《法律援助法》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好《法律援助法》,这是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之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法律援助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依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为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区司法部门要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法》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法律援助法》的内容和要求,引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援助的工作原则、范围、形式、程序及保障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落地见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现代法治发展的“红利”,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暖。(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