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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坚持四“聚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走深走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坤)近年来,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平安沂南”“法治沂南”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网格、队伍、流程、机制建设,着力打造网格覆盖广泛、队伍能力突出、流程规范完备、机制运转高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纵向+横向”,聚力调解网格建设。纵向上,加强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统筹,重点在调解业务指导、调解人员培训、重点案件攻坚等方面发力,促进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强化1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的属地责任,确保在乡镇(街道)以下层面实现矛盾纠纷95%以上就地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挥296个村(社区)调委会的前哨末端作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小微纠纷,向上预警转报可能升级的重大纠纷,让各类型矛盾纠纷都能从源头实现有序分流。横向上,按照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分布特点,在县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化解诉讼纠纷,在19个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化解治安纠纷,在8个县直部门设立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化解行业纠纷,在15个乡镇(街道)建立26家“品牌调解室”化解家事等民事纠纷,实现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及时“拦截”化解。
 
  “专业+培训”,聚力调解队伍优化。在调解组织队伍上,一方面成立由村党组织负责人牵头,包村干部、两委成员、调解员、网格员等为成员的调解小组,通过制作调解员公示牌,将调解员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在村内公开公示,印发调解服务卡,使“有纠纷、找调解”成为群众共识;另一方面,建立村(社区)老书记、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乡贤能人型调解员队伍,发挥他们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重点开展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群众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调解员培训上,以《民法典》为法律基础,打造调解精品案例,邀请调解专家、优秀调解员、律师等进行宣讲授课,围绕征地拆迁、老人赡养、婚姻家庭等热点矛盾纠纷,通过交流研讨、以案释法等提高调解员实务能力;建立“传帮带”培训机制,发挥“崔长文调解室”品牌效应和董文成等调解专家的辐射效应,对年轻调解员“手把手”传递“调解经”和调解技巧,加强实战性指导。
 
  “线上+线下”,聚力调解流程规范。线上,依托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大数据平台,集中收集梳理“12345”民生热线、110警务单、网格员手机APP上报事项中的矛盾纠纷问题,以“工单”形式推送至相应的网格调解平台;依托“山东智慧调解平台”,拓宽网格调解申请渠道,群众通过“沂南普法”“智慧调解”微信公众号直接申请调解并随时查看工作进度。“线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落实“一格一员、人人有责”纠纷化解制度,无法自行处置的纠纷,及时报送上级网格予以化解;对“线上”受理的矛盾纠纷,明确具体负责人,必要时成立调解工作专班,实现矛盾纠纷“线上受理,线下化解”全过程控制、闭合式管理。
 
  “联动+闭环”,聚力调解机制健全。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人社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构建“衔接、会办、化解、回访”为一体的全流程工作闭环。完善衔接机制,建立诉调、公调、访调等具体工作制度和实战工作阵地,推动诉调、公调、访调高效衔接;完善会办机制,针对人民调解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特别是对涉及专业性、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出具权威意见,确保问题快速协调处置、有效化解;完善化解机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及时予以化解,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交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制定调处方案;完善回访机制,经回访满意的,按照销号化解事件予以登记并建立调解卷宗,对反馈不满意的,及时查找原因,重新介入调处,推动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山东省沂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