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七次(扩大)会议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1月19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七次(扩大)会议召开。
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王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马广才同志,评议团成员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和联络员,部分市直部门分管普法工作负责同志,四家接受评议单位的分管领导共80多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普法办副主任董书儒同志主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马广才同志向大会介绍了滨州市2021年度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的基本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黄河河务局4个单位依次向大会报告本单位开展普法履职情况,同时,4个单位分别在报告会场展示普法成果。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常委、法学专家、基层代表、媒体代表组成的评议团结合实地考察的情况,对各单位的履职报告情况进行现场打分,最后综合前期社会公众评议情况,对受评单位作出评价。4家单位均获得优秀等次。
王东指出开展社会评议国家机关普法履职活动,由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评议监督,必将有力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推动我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大格局。下一步,滨州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法宣传工作同依法治市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培育法治文化等结合起来,着力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推动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2021年11月3日,中共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滨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实施办法》。根据《办法》的要求,市普法办从市级普法责任主体抽取了四家普法责任部门,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普法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专家点评等步骤,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被评议单位对照《实施办法》中列明的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用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等五个方面25项普法指标落实情况报告普法履职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得分占比10%,网络社会评议得分占比30%,现场报告评议得分占比60%的比例计算评议总分,进一步提升评议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山东省滨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