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季善文 沈婷)一名男子把毁坏交通信号灯箱当成了取乐的游戏,看到因自己任意改变交通信号导致交通拥堵,觉得十分“好玩”。然而他独特的取乐方式也让自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日前,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今年31岁的杜某是郯城县某村的农民,小学文化。杜某2016年5月开始破坏郯城城区交通信号灯机箱,把仪器卸掉后偷走当废品卖钱,因此他因犯盗窃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2020年4月杜某故伎重演,在拆卸仪器时无意中调换了里面的联线插座,发现信号灯跟着发生了变化,车辆根据错误的信号灯信号通行,很快造成了拥堵,就觉得很好玩。于是,他就不再拆里面的仪器,只是撬开灯箱的锁,调换里面的控制线玩。因此,他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出狱后,杜某再次想到调换信号灯带给他的“快乐”,于是手就又痒痒了。 2021年6月份以来,杜某又多次在郯城城区人民路与文明路交汇路口、郯中路与人民路交汇路口等处,任意损毁信号箱等交通信号设备,涉案价值4 119元。等待他的当然还是法律的严惩。2021年6月杜某被刑事拘留,同年 10月被逮捕。到案后杜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因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宽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