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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多元化解纷争显成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德营)“彦召支招”劳动争议品牌调解工作室,是山东省济南市中区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推出的一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旨在帮助困难群众、企业解决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今年年初,济南市中区法院联合市中区总工会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工会派出3名固定律师、2名流动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常驻市中区法院办公,开展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以特邀调解员王彦召名字命名的“彦召支招”劳动争议品牌调解工作室,逐渐成长为调解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
 
  为民便民、定分止争、及时高效,是这个调解室调解员工作的目标。
 
  2021年12月中旬,来自黑龙江省的小郭来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起诉山东某玻璃有限公司。小郭诉称,其在2021年4月中旬入职该公司,因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故被迫辞职,辞职后公司拒不发放工资。仲裁委未受理小郭的仲裁申请,因此小郭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6300元。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彦召,于2021年12月23日接受了该案的调解任务,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面谈,王某称,小郭并非公司雇佣的员工,认为小郭是其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小郭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诉讼主体错误,表示公司不应支付小郭工资,但其个人可以支付小郭工资3000元。经当面向小郭了解案情,小郭系经网络招聘找到的工作,招聘信息显示招聘单位是被告公司,但小郭提交的工资表显示,已经支付给小郭工资1000元,未支付工资为3100余元,小郭没有其他有效证据。
 
  特邀调解员王彦召向小郭解释,诉讼请求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拖欠工资6300元的诉讼请求证据不充分,且与自己提交的证据不一致。小郭表示可以在调解金额上让步。经多次与该公司电话联系沟通,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解释诉讼的程序、期限及本案的诉讼风险,被告公司同意支付小郭拖欠的工资。最终双方一致确认,拖欠的工资数额为3500元。小郭在2021年12月30日收到了拖欠了近半年的工资,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经过一个星期的调解,圆满完成了调解,解决了双方久拖不决的争议,小郭也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像小郭一样的案例,在“彦召支招”劳动争议品牌调解工作室还有很多,该调解工作室一直以“为民办事、有效调解”为目标,不仅取得“疗效”,还频频显现“奇招”。“彦召支招”劳动争议品牌调解工作室,是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为民实践的一个生动缩影。市中区法院切实贯彻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有关要求,在17个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员,形成了“矛盾不出社区、大事不出村镇”的格局。和司法、交警、住建等部门牵手合作,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招聘28名特邀调解员嵌入法官队伍,形成调解合力。
 
  今年以来,由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诉前化解各类纠纷,成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解纷的好经验,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点赞。“彦召支招”劳动争议品牌调解工作室,正成长为市中区法院调解工作的响亮品牌。(山东省济南市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