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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博山:紧抓“关键少数”推动年终述法成为制度“硬约束”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晗)近日,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部分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并对下步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博山区年终述法覆盖率达100%,年终述法成为制度“硬约束”。
 
  一是优化制度设计,确保“述法”有“章法”。博山区先后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级层面工作清单)》,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原则、范围、重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通过述法的“硬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法治建设职责意识,而且也形成了“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有效地激发领导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二是紧抓“关键少数”,确保述法全覆盖。博山区在区级层面科学设置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法治综合、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镇级层面,在全市率先全部成立依法治镇(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搭建覆盖区、镇(街道)、区直部门三级的年终述法工作的“四梁八柱”。同时,与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司法机关衔接配合,采取“层级述法”与“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区、镇(街道)、区直部门分别以向委员会及办公室、依法治镇(街道)领导小组述法的形式压茬进行,既做到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又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全覆盖”。
 
  三是用好“督察”利剑,全面提升“述法”质效。印发《博山区2021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将年终述法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范围,构建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大督察”格局,组建依法治区“领导+专干+联络员”6个督察组,以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相统一的督察方式,实行“现场告知、清单通报、限期整改、考核扣分”的四个步骤,对区委、区政府、镇(街)、及区委区政府组成部门、驻博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督察,2021年开展法治督察6次,发出6次《督察情况通报》,范围覆盖全区党政机关,博山区将年终述法工作与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相挂钩,晒出全年“法治账单”,推动“一把手”增强法治意识,把全年工作亮点摆出来,将法治成果亮出来,把短板不足补起来,实现以述法助推工作,狠抓落实的良性循环。(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