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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法院:推进民诉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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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点突破 提速增效
  ——山东省济南法院推进民诉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粼)从2020年年初开始,山东省济南作为全国20家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的地区之一,开始进行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探索。
 
  按照“规则引领、诉源治理、简案速裁、优化资源配置、全流程网上办案”五位一体的思路,济南法院主动作为,全速推进,探索多点突破。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呈现出系统集成、全面发力、协同增效的新局面:据统计,2020年,济南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103849件,结案107217件,结案率同比提高2.86个百分点;平均办案天数54.4天,同比缩短13.8天;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80件,居全省首位。2021年1月-11月,一审民商事收案102501件,结案94658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4.13天,改革试点成效日益显现。
 
  推出“百案直播”活动。
 
  “牢牢把握‘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五大主题,深入探索提速增效的新思路新举措,持续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爱云说。A 诉前化解!
 
  从多元到多解
 
  “真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拿到赔偿款,这是我们的救命钱啊!”经过诉前调解,当事人王某拿到保险公司垫付的赔偿金后,感动不已。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驾车正常行驶的王某被一辆随意变道的大货车撞伤。手术后,王某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每天的医药费高达万元,这给生活于普通家庭的王某造成了极大的负担。于是,王某将大货车司机及大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历城区人民法院。
 
  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索赔,因王某伤情严重,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恢复期才能启动鉴定程序以确定具体后续数额,不但诉讼周期较长,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也很长,不利于伤者及时有效治疗。
 
  在线开庭。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为解决王某一家的燃眉之急,历城区法院在诉前阶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就现有医疗费交换证据后,协商由保险公司先期垫付这部分医疗费。保险公司审核后认为本次事故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王某的损失属于保险赔偿范围,最终同意先行垫付20余万元医疗费,并很快向王某支付了医疗费。
 
  “经过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在案结事了的同时,更让当事人的生命救治得到了保障。”法官王娅卓说。
 
  为进一步减少案件增量,济南中院坚持关口前移,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行“分层过滤+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相互赋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济南中院及时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对全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集中调度和一体化推进。
 
  调解案件。
 
  “凡是起诉至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都要分流至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济南中院立案庭庭长杨芳艳告诉记者,2021年,全市法院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增加到224个,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150名,避免了大量民事纠纷立案成诉。为了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济南法院建立司法确认“快立快办”机制,司法确认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B 无一再审!
 
  “小额诉讼”适用近三成
 
  “建议对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一审终审,快速处理纠纷。”
 
  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向辖区金融机构、电信公司、物业公司等发出了这样一封温馨的“司法建议函”,并很快收到了回函。
 
  原来,市中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随着辖区内新建小区的增多,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呈逐渐上升趋势,年增幅在30%左右。这些案件通常标的额小,事实比较清楚,法律适用也比较简单,但有的当事人为了争口气经常选择将官司“一打到底”。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就代理了这样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了上诉,他认为当事人是在“意气用事”。
 
  宣传繁简分流改革规定。
 
  “当事人也知道判决没有问题,就是不满物业的做法。但上诉对当事人来说,经济上不划算是肯定的,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件事上更不合适。希望法院为当事人搭建平台,便于与物业公司进行良好的沟通。”
 
  为使物业服务、信用卡、电信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案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处理,市中区法院尝试与金融联合会、电信服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大型物业公司等达成深度合作协议,就金融机构等提前在合同中与服务对象约定程序适用,同时告知诉讼权利达成一致意见,创造性地将程序选择节点前移,司法建议函因此应运而生。
 
  “小额程序选择前置,可以让这部分案件进入诉讼后适用小额程序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市中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梁伟介绍说。
 
  据了解,改革试点以来,济南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方便快捷、一审终审的优势,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调整立案平台设置: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5万元-10万元的,运用案件受理费减免、快速执行等激励机制,鼓励当事人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随着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逐渐凸显:2020年,全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1.9%;2021年1月-11月,审结小额诉讼案件25875件,适用率27.28%,平均审理周期21.33天。截至目前,小额案件无一申请再审。C 又快又好!
 
  95%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实行“独任制”审理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正在商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开庭形式不同的是,审判席上只有主审法官石玉珍。
 
  原来,正在进行的是采用“独任制”审理的简易程序案件。因案件适用法律明确,符合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条件,在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通过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均明确表示同意适用,法官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进行了审理。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改革试点以来,济南法院坚持以“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辅”,列出“清单”以规范独任制适用范围。在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中适用独任制,使审判程序适用更加灵活,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2020年,全市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9447件,平均审理周期38.48天,适用率90.24%;其中,平阴、高新、莱芜、钢城等法院一审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5%以上。济南中院成立5个民商事速裁团队,适用独任制审结二审民商事案件6802件,适用率49.43%,平均审理周期25.81天。2021年1月-11月,全市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1608件,适用率96.57%,平均审理周期37.32天;济南中院适用独任制审结二审案件9233件,适用率88.23%,平均审理周期31.33天,实现了“质”“效”同步提升。D 6分钟!
 
  “智慧”加持让正义跑出加速度
 
  “6分钟,就6分钟,本来需要去上海的案子,在章丘区人民法院通过一站式诉讼服务6分钟就完成了异地立案,并且当场收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所有诉讼文书,太方便了……”近日,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章丘区法院完成跨区域立案后激动地说道。
 
  矛盾诉到法院,人民群众是“十万火急”,但如何让矛盾快速、妥善、低成本地在基层彻底化解?济南法院给出的答案是: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拓展在线诉讼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进一步普及和深化在线诉讼,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率100%,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为了提高电子送达覆盖率和准确率,济南中院制定18条操作规程,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对优先适用电子送达方式及电子送达效力提出明确意见。除此之外,基层法院的创新举措也是亮点纷呈:高新区人民法院引入公证机构参与电子送达;济阳区人民法院协调金融机构增加电子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确认及电子送达合同条款;历城区人民法院建设“一案一群”智慧诉服系统,被评为“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
 
  日前,平阴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服务牌“落户”平阴县安城镇东毛铺村诉讼超市,村民只要扫描服务牌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连线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就能网上立案、申请司法确认。
 
  原来,为了将人民法院的司法效能有效对接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组织,平阴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项茂勇多次到街道社区、村委会调研。在走访中,他发现平阴县东毛铺村的调解超市机制健全、组织完善,调解组织在村民中威信高,调解成功的案例较多,如果在此基础上让调解协议再加上一把法律的“保护锁”,调解的效力就会等同于法律文书。唯一的困难是该村距离法院较远,与法院联系沟通不畅。
 
  “现在这些都不是困难,所有问题都可以一‘网’打尽。”项茂勇介绍,“老百姓可以在线调解,选择司法确认程序也能网上立案,符合确认调解的,当天就能出具裁定书。有相关需求的村民只需要扫描二维码就能办理。”
 
  在东毛铺村的成功实践基础上,平阴县法院将诉调对接服务牌在全县各社区、村庄复制推广,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对接诉讼服务路径不明确、不畅通的问题,将诉讼服务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有效打通了人民调解组织和诉讼解纷机制间的信息通道。(山东省济南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