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亲子鉴定而引发的离婚纠纷案。几年前,刘志(化名)与王丽(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很快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恩爱,一年后生下儿子。刘志为了让王丽过上高质量的生活,便与同村的老乡外出打工。不久后,王丽怀孕,刘志听后兴奋不已,便陪同王丽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是双胞胎。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刘志有了不安和猜疑。他总感觉这对“双胞胎女儿”不是自己的,为查明孩子是否亲生,刘志便带着2岁的双胞胎女儿去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经鉴定刘志与双胞胎女儿非亲子关系。难以接受的他一纸诉状把王丽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并索赔10万。经调解,王丽自觉惭愧,同意给付刘志各项费用7万元,婚生子由刘志抚养,双胞胎女儿由王丽抚养,双方协议离婚。(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星视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