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邵张文)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坚持把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形成了“党委领导、横向分工、纵向分级、全民参与”的法治政府创建大格局。
一是党委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批示要“争创一流,走在全市、全省、全国前列”,并多次召开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横向分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工》,将96项县级指标分别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将任务分解至40余个县直部门单位,列出清单,倒排工期,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建立“一录一群两电话”沟通联系机制,压紧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考核项目全覆盖、无遗漏。
三是纵向分级、全民参与。充分调动依法治镇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各乡镇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