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
山东济宁高新区法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
山东法制传媒网:(周玉秋)去年新收案件降幅17.01%,位居全省法院第1名。今年1-11月份,新收案件又同比下降21.52%……这份亮眼的成绩单,是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交出的一份优秀答卷。而成绩的取得,则是源于该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从矛盾纠纷源头开始治理,让一大部分纠纷“止于诉前”。
“我们从2020年开始探索创新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当年诉讼案件降幅在山东省156家基层法院中位居第1名……”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卞玉杰表示,该院秉承“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9月3日,“1+5”模式在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座谈会上作典型交流,10月21日,该做法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
止诉于源,做好诉前调解“大文章”。在未进入审判程序就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后,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兰玲特别有成就感,感触颇深:“绝大多数老百姓都是很通情达理的,有些矛盾的产生其实是我们释法说理工作没做到位。每当成功调解一起案子,看到双方握手言和,从心里感觉到真正为老百姓做了点实事。”
2020年3月底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模式启动以来,该院共调解案件4984件,调解成功案件2570件,调解成功率达51.56%。送达成功案件6955件,整案送达率81.08%,办理评估鉴定等司法辅助事务523件,完成无争议事实确认3588份,取得了既减少诉讼案件,又缩短了办案期限,案件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双提升的良好效果。
怎么减少案件数量?怎么缩短办案周期?怎么保证案件质量?怎么解决案件判决事情没解决的问题?2019年12月,卞玉杰调任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后,面临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重点开始思索。“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卞玉杰认为,办理已有的案子,对人民法院来说,是本分,止纠纷于源头,才是本事。
为实现止纠纷于源头,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成为全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单位,与济宁市司法局诚信公证处合作,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搭建集司法辅助事务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辅助事务托管中心、诉前调解委员会、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5个机构于一体的诉源治理工作平台,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衔接“1+5”的诉源治理模式。由公证处派出4名公证人员、2名法律援助律师、9名送达人员、8名调解员常驻法院诉服中心,承担诉前调解、评估鉴定、文书送达、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确认等辅助性事务,加强诉前分流调解,努力减少诉讼案件,同时缩短办案周期。该院4个速裁法官团队全部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指导见证调解,确实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尽快判决。
止诉于联,“独木不成林 万树才是春 ”。据了解,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并非一帆风顺,而是一直在不断摸索、拓展、深化、完善、充实的过程中。
针对前期与各调解组织配合不畅,诉前调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情况,高新区人民法院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提请高新区党工委出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考核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将“无讼村 居(社区)”创建、“万人成讼率”等社会治理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推动各街道、部门在源头治理、纠纷化解中良性互动,通过“端口前移”降低纠纷成讼率,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取得良好成效。
该院将诉讼服务系统与司法局的诉前调解系统及政法委的‘和为贵’社会治理平台系统相关板块进行数据互联共享,与纪委监察、政法、信访、人社、卫健、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点对点、总对总对接,简单的案件直接推送给街道或各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由法官介入指导,由法院出具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诉前调解书。通过与政法委“和为贵”治理中心联动,快速反应、及早介入,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即发现、即解决,有效减少“民转刑”“民转诉”“民转访”等案件的发生。目前,高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已驶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法官人均办案从2019年的549件,2020年的421件下降至今年的217件。
止诉于防,主动作为堵塞诉讼案件“漏洞”。在办理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时,济宁高新区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就部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企业合同签订、管辖权约定、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未成年人法律观念淡薄等,及时向区政法委、经发局、辖区金融单位、企业和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导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及时制定措施、堵塞漏洞,有效预防和化解类案纠纷,在强化社会治理方面起到了举一反三、亡羊补牢的重要作用。
针对房地产合同纠纷、小区物业纠纷等类型案件逐步增多的特点,该院认真开展专门调研,通过借鉴省内外类似案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量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类案发生。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同比下降392件,降幅达76.56%;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收案40件,下降234件,降幅85.40%。
此外,该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企业法务部培训,有效减少涉企矛盾纠纷;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具有普法教育意义等热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止诉于考,提升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性。为提高速裁法官团队和调解员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院制定阶梯式奖惩激励机制,细化考核办法。法官团队参与指导调解,对调解成功进行公证确认的案件按照1.5倍计入办案得分,对调解成功当场履行或已履行过付案款义务的撤诉案件,均按2倍计入办案得分。执前和解当场履行的按照2倍计入执行案件办案得分;撤回后反悔不履行又申请执行的不加分。
对公证辅助部门诉前调解实行阶梯式计件工资,年调解成功案件不足800件的,按每件100元计算;超过800件的,按每件200元计算。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和解当场履行或者撤诉的,按2倍支付调解费用;由公证人员出具公证债权文书的按1.5倍支付调解费用。
“去年以来,大量本来会涌进法院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前端,前端化解 ,部分化解不了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每个过程中我们都没放弃调解,即使到执行前的最后一刻,也尽量争取案件以和解结案。”卞玉杰表示,下一步,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将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效果,切实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