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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平原法院:法官服务产妇暖人心 登门调解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19年9月22日,祝某通过手机在德州平原某银行APP办理了网捷贷款合同,合同金额74100元,用于小额消费。2020年1月31日,祝某贷款24100元,到期日2020年9月21日,后经过多次催收,祝某偿还本息8398.55元,尚欠余额15701.45元未还,经多次催要,祝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无奈之下平原某银行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山东德州平原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魏新娟多次电话联系被告祝某,了解到祝某是位刚分娩不久的产妇,需要在家休养和照顾孩子,到法院调解多有不便。承办法官魏新娟、法官助理崔晓、书记员朱远营先后与朱某电话沟通核实借款及尚欠余额未还等实事后,决定上门调解。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一行前往被告祝某居住的小区登门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行详细地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依据法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明法律后果,耐心劝说,希望能够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对方的难处。一番交流后,祝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其愿意还款,但由于休产假而经济紧张,暂时无法一次性还款。承办法官抓住调解时机,结合祝某尚欠的款项金额,向双方提出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建议。通过不断的沟通协商后,双方最终采纳了法官的建议,并达成调解协议。当祝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完字后由衷地对法官说:“您们亲自将诉讼服务送上门,为俺老百姓排忧解难,真是太感谢了,俺为您们点赞!”。
 
  近年来,德州市平原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做到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山东德州平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