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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两级法院:联动为民解忧,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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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岛两级法院:联动为民解忧,传递司法温度
  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一家三口陷入困境
 
  山东法制传媒网:丈夫出海捕鱼落水失踪,妻子杨女士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将船主起诉至青岛海事法院,虽然官司获胜,但是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的遭遇,也让杨女士一家陷入困境。在接到杨女士的司法救助申请后,青岛海事法院立即报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联动救助。“这是上天对我们的眷顾,才让我们遇到这么好的两位法官!”12月10日一早,杨女士和家人一起拿着写有“秉大义清廉为官 体民情为民解难”的锦旗来到青岛海事法院,感谢两位法官为他们一家提供的帮助。
 
  杨女士的丈夫从事海上捕捞工作,2017年12月,他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落水失踪,后被青岛海事法院宣告死亡。2020年5月15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雇主赔偿杨女士及两名未成年子女各项经济损失699150元。“虽然我们赢得了官司,但是对方却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我们一分钱的赔偿也没有拿到!”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没有劳动能力,两个孩子都还小,原本一家人全靠着丈夫出海捕鱼赚钱生活,可丈夫出事之后,一家人的生活就陷入了困境。“这笔钱对我们一家来说真的太重要了,多亏了王爱玲和秦涛两名法官的帮助,帮我们解了燃眉之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他们的恩情!”杨女士眼含热泪感激地说。
 
  “我们接到杨女士司法救助申请后,进行了严格的核实,发现杨女士一家的经济状况确实很困难!”法官王爱玲告诉记者,杨女士自身患有多种疾病,没有任何劳动能力,而两名孩子都还是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学生,需要抚育,丈夫这一走,他们这一家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之中。接到他们的申请后,青岛海事法院立即就报请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联动救助。
 
  两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应当予以救助”。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级法院决定对其联动救助,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的燃眉之急,减轻他们的负担。
 
  本次联动救助是两级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给予精准救助的典型案例。通过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的功能属性与“加强生存权保障”的价值追求,彰显了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传递了人民司法的温度。(山东青岛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