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瑞华)12月9日,山东乳山法院收到一份撤诉申请书。经过数日的诉前调解,一起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最终宣告结案。
简要案情
2018年,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建材公司依约提供了原材料,而建设公司欠付货款多年,建材公司无奈诉至法院。依据建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及相关证据,法院冻结建设公司相应款项的银行存款,为随后的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审理经过及结果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考虑到当事双方均系企业,建材公司的货款如果不及时收回,将会严重影响其资金流转和生产;而建设公司的账户如果长时间被冻结,势必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可能影响其员工工资的发放。特邀调解员、速裁法官先后联系两家公司,力促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全额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撤诉并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的保全措施。据悉,截至发稿,被告已经将货款一次性给付原告,双方再无纠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乳山法院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的先导作用,快速、高效化解企业间的矛盾,减少企业诉讼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山东乳山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