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着力推行队建制改革,建强矫正队伍,优化管理机制,推进智慧矫正建设,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实施“一体化”管理。出台《关于完善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职责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突破原来管理边界,有效整合资源。县级层面成立1个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统筹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将五莲全县划分为4个片区,成立4个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分片负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执法;依托13处基层司法所建立13支执法分队,构建“1+4+13”工作格局,实现人员均衡搭配、资源统一调配、管理一体运行。
推进“下沉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级和各乡镇街道及省级旅游度假区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精减机关人员,将更多力量下沉到乡镇司法所,每所确定1名正式在编人员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积极争取退役军人公益岗位67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其中,曙光社区矫正基地配备23人,各乡镇司法所共配备44人。
完善“智慧化”矫正。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设置刑罚执行、教育培训和智慧矫正三个功能区;组建社区矫正信息化队伍,建立智能运维管理体系,实现信息采集、监管、研判一体化;运用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和“矫务通”APP,建立覆盖全县13处司法所的可视频可录音监控系统,设立远程视频会见室,创建“钉钉”APP、“社矫管理”APP,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到所报到、每周电话报到、走访工作记录、在线教育学习全程上网,智能记录社区矫正各类信息,实时监控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实现对社区矫正的立体化管理。
加强“标准化”执法。在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完成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出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标准化》《社区矫正制度职责和工作流程标准汇编》《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五莲县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精选4名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强化业务培训和案卷评查,为社区矫正执法加上质量“保险”。(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