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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保障高水平平安邹平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之年,为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山东省邹平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题访谈”活动,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谈思路、谈措施、谈经验做法,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
 
  邹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常清利在访谈中提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邹平市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圆满完成了专项斗争各项目标任务。三年来,共审结涉恶案件11件4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8人。今年以来,邹平市法院紧紧围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实现常治长效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凝心聚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运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邹平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黑恶势力的顽固性、复杂性,准确把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高标准推进工作落实。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对案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刑事审判力量,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扫黑除恶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研究,提升专业化水平。
 
  严格公正司法,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和罪刑法定原则,严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案件,从严从快审理,确保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加强“打财断血”“黑财清底”,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资产,准确适用财产刑,抽调专门执行团队加大涉黑恶财产的执行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一把手”带头办理夏方礼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延伸审判职能,对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行业治理的薄弱环节,发出高质量的司法建议7份,回函率100%,进一步完善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等机制,实现对黑恶势力的标本兼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探索完善公检法司协调沟通机制、线索核查摸排机制、黑财执行清底机制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庭审旁听,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营造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山东省邹平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