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涉民生类等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11月25日,山东省牟平法院组织开展“为民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
为圆满完成本次执行行动,根据当前执行工作形势,执行局在前期组织召开了行动部署会,党组成员贺建利、执行局负责人曲继伟及执行法官参加了会议。会上认真梳理各类案件信息,重点排查了涉民生、涉金融、长期未结、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并对行动前期准备工作及行动具体分工、注意事项进行部署强调。
11月25日凌晨3点40分,牟平法院执行局门前早已警灯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及法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负责人曲继伟一声令下!30余名干警、10辆警车按照行动方案兵分四路奔赴辖区执行目的地,对辖区内20名被执行人展开集中执行行动。
4点20分,第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林某。凌晨被叫醒,林某很是恼火,听闻是曾经的雇工王某向其讨要工资,更是火冒三丈:“你们说我欠钱,来给我说说欠多少,我钱都付清了你们还想要干什么?”林某强硬的态度让执行干警们很是疑惑,经过详细调查,林某确实尚欠5000元,莫非,在这短短几天内,他付清了这笔钱王某却忘记了?回头问王某,奈何其一时说不清道不明。对此,李海涛团队要求林某和王某一同到执行局核对付款数额。原来十年前,王某为讨薪2.1万元与林某诉诸法院,二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若林某于二日内一次性向王某付清1.6万元,王某便不再追讨余下5000元。若延期,李某需付清余下5000元工资。然而,林某并没有把调解协议放在心上,在晚于约定日期3天后,他将1.6万元工资款转给了王某。“不就晚了那么几天吗?我不是也马上还了,我那时资金周转也没那么快,你们那么较真干什么?”数额查明了,李海涛对林某解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半小时后,林某消了气,将剩余5000元工资付清。
4点30分,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张某因在担任某村村委主任时向该村借款6万余元一直未还,被现村委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时履行,随后该村委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们将其拘传至执行局,一路上,张某意识到无法再逃避了,下车后便立即联系妻子与当事人协商。妻子决定马上凑钱“赎”出张某。9点20分许,张某妻子带着现金赶到,在现场支付4万元现金,随后微信转账剩余2万多欠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5点10分,某小区。被执行人马某不在家中,执行干警与马某联系,马某告知其早已开车前往大连:“哥我真的在大连,我早就出发了……”电话里,马某情真意切的话语似乎把自己都感动了,执行干警反复向马某确认其身在何处,马某始终坚持自己早已在大连,马某的“诚恳”并没有骗过执行干警,因为……10分钟前,马某的女儿刚刚告知“爸爸昨天晚上出门的”,而马某的妻子“怒其不争”,也当场反驳了马某,告知干警其在烟台。执行干警要求马某下周一必须前往执行局,否则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
执行行动过程中,执行局分管院领导贺建利与负责人曲继伟始终在指挥中心协调指挥各执行团队执行行动。执行现场,各执行团队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进行现场传唤、现场教育,通过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
干警们不畏严寒,鼓足干劲,截止行动当天,共传唤到局10人,拘留1人,控制车辆2辆;执行部分现金并交付申请人共1.5万元;执结4起案件,结案标的9.8万元;和解5起案件,和解标的50.8万元。本次执行行动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胜诉权益,进一步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牟平法院将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依托,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穷尽执行措施,强化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行为,严惩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信誉惩戒、强制措施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山东省牟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