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在刑意识,11月下旬,在山东省滕州市社区矫正中心举行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活动,结合冬季降温心情燥、人闲是非多时机,讲规定、抓管理,确保空闲人不懒、学习教育经常态。
入矫教育活动由滕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伟主持并总结讲话,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孙倩倩讲解《社区矫正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枣庄市司法局派驻人民警察邹忠磊、彭正成共同抽查了定位手机携带情况,并与部分矫正对象进行了谈心谈话。
孙倩倩讲解《社区矫正法》及《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部分规定,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的详细规定,特别指出了严冬来临,严寒、大雪等恶劣天气发生时,矫正对象在做好自身防护,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服务社会、提供正能量;临近元旦、春节,空闲时间把刑期当学期,学习法律知识,用法治思想指导生产生活。王伟科长在总结中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端正矫正态度,认领犯罪身份;二要自觉服从监管,倾心接受改造;三要积极矫正罪错,重塑美好人生。王伟强调了服从监管、积极矫正罪错,珍惜矫正机会的要求,对矫正对象提出了早日、顺利回归社会的希望。
枣庄市司法局派驻人民警察邹忠磊、彭正成现场抽查了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随身佩持情况,司法局鲍沟司法所、滨湖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干警、30名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此次活动。(山东滕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