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卢春光)为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邪教工作,兰陵县司法局积极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做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开展对律师队伍的反邪教教育和管理,将反邪教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力防范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一)紧抓管理红线不放松,定期开展隐患大排查。一是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依托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实时动态查看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制度,从严审批请假外出及居住地变更事项。二是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定期开展防范打击邪教专项活动,及时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着力拓宽帮扶渠道,落实安置帮教措施。主动对接监狱、地方做好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协调开展困难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争取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帮助解决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和就业问题。二是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对好逸恶劳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其行为习惯矫治力度,积极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念,远离犯罪。
(三)坚持个性化帮教理念,提升教育矫治力度。为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为各司法所购买配备公益劳动志愿标志马甲400余件,极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集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监管、教育和帮扶相结合的个性化帮教理念,对于有苗头性、倾向性及有再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运用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法进行心理矫正,切实做好预防稳控工作,远离邪教犯罪,积极融入社会。
(四)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管理,规范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开展对律师队伍的反邪教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律师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邪教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律师办理涉邪教犯罪案件情况的请求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及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提高防范抵制邪教能力。一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教育。在报到接收、入教宣告等重点环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学习,进一步提高其的法治观念和在矫意识。二是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将反邪教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逢集见法”、“一村一法律顾问”、乡村法治带头人等形式广泛开展反邪教法治宣传教育,普遍提高基层干部、党员群众的反邪教意识。(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