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胶州公安:小偷盗窃专吃“窝边草”,专挑熟人作案被抓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胆大的刘某专吃窝边草,偷同事的现金,偷雇主的卖羊款,还偷邻居的拖拉机发动机。每次作案后,刘某总是溜之大吉。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雷霆行动开展以来,胶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将刘某抓获,共查获刘某作案3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
 
  10月29日,北关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称2021年10月24日晚,他放在行李箱里的钱包被人盗走,内有人民币2000余元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一宗。案发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据王先生反映,10月24日白天,他在胶州市功夫市和一名老曹、老刘两人共同接过“单”,当日晚上三人在老曹家中吃饭。吃饭的时候,王先生曾当着老曹和老刘的面数过钱并将钱放在行李箱里。期间,王先生出去打过一个电话。当晚22时许,王先生回家时发现行李箱里的钱包被人偷走。
 
  民警立即赶往老曹的住处开展工作,据老曹反映当晚吃饭时王先生接到电话外出后,自己也因有事外出10分钟左右,期间只有老刘独处房间,民警初步判断,老刘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在民警对老刘展开调查时,老刘却不见了人影。民警经过进一步工作,最终落实了老刘的真实身份并锁定了他的落脚点。11月15日晚20时许,民警经过十余天的摸排蹲守,在胶州市一居民小区内将老刘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刘某(男,58岁,胶州人)对于10月24日晚盗窃王先生现金20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进一步审查,刘某还供述了于2015年在胶西盗窃雇主卖羊款3000余元、2021年5月盗窃邻居一台拖拉机发动机,价值2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刘某交代,他每次作案都是针对熟人,因为亲眼看到熟人的财物,顺手牵羊最容易得手。每次也抱有侥幸心理,侥幸熟人不报案,侥幸熟人能够网开一面,侥幸公安机关破不了案。从第一次作案得手后,刘某胆子越来越大,遇到合适的机会就对熟人下手。
 
  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山东青岛胶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