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多举措加强执法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启用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将执法主体、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四项要素内容生成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应用到一线行政执法活动,向相对人亮明执法证件的同时,出示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自觉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市本级26个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在具体执法活动中落实,并在部门网站主动对外公开,与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中心建立涉行政执法类诉求办理工作机制,依托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动态监测、在线分析、精准研判等功能,靠 前一步拓展“监督源”,对投诉居前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开展专项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座谈、查阅资料、抽查案卷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等进行现场监督。针对行政处罚领域,印发《日照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聚焦8个重点环节,明确了28项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和细化处罚程序中容易引发争议的现场检查、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听证、行政强制措施、法制审核、送达和执行等环节,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制定《日照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梳理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28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1项,做到宽严相济,既体现行政执法的力度,也彰显行政执法的温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不予处罚案件948件,不予处罚金额57.125万元;减轻处罚案件210件,减轻处罚金额136.92万元;不予处罚与减轻处罚受益主体共计1158个。
指导和规范非现场执法。印发《关于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行业监管风险跟踪预警。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论证,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等方式,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进行行业非现场监管,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努力提升日照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印发《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资格考试的通知》,对2450名四年审验执法证人员和近1000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目前正组织第二批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组织1300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民法典》和新《行政处罚法》网络培训。制定《行政执法全生命周期文明规范》,分别从行政执法仪容及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全生命周期用语规范两个部分,涵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进行规范,全力打造我市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山东日照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