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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出台12条措施提升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郑红军 张昕曦)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庭加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施办法》,围绕基层社会治理、诉前调解等方面提出12条措施,推进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提升。
 
  《实施办法》明确,要加强多方联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把辖区“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情况以及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同时把诉前调解与基层综治网格体系、基层人民调解体系有机结合,实现案件信息顺畅推送、化解工作协调联动,推动建立多元解纷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指出,各法庭全部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调解平台上的调解力量开展委派调解,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物业、道交等多发纠纷通过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专门法庭可将类型化案件委派有关行业协会或行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要加强诉调衔接,法庭委派调解的纠纷、分调裁平台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分流至法庭调解的纠纷,由法庭法官指导调解或直接调解,实行调裁一体化运行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法庭要设立诉讼服务台,由轮值人员帮助群众办理网上立案、智能诉状自动生成、网上交费退费手续、材料上传、远程阅卷、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等诉讼服务。法庭要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预约上门立案服务,开通无障碍通道,了解掌握当地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有关信息,在必要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