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日照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1月8日下午,山东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在省司法厅设主会场,日照市设分会场。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迟丽华主持会议,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辉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丁辉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日照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司法所改革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扩权赋能、固本浚源、激发动能,充分发挥司法所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在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大局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扩权赋能,小改革迸发大作为。坚持“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将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协调监督辖区内行政执法等新职能赋予司法所。建立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赋予司法所“否决权”,今年全市司法所长共列席会议1965次,参与制定政策文件629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975条;在司法所设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工作室,协助党委政府规避法律风险,赋予司法所“提醒权”,年内共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论证954次,服务重大经济项目洽谈237次;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开展农村集体显失公平合同清理行动,统一规范村规民约,赋予司法所“审查权”,年内共对16673份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清理问题合同1385份,回收增加农村集体收入6550.7万元。
 
  固本浚源,小阵地蓄积大能量。按照省级规范化标准,全面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让司法所这个“小阵地”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端的“法律方舱”。以司法所为主阵地,选聘培育3700余名农村“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和300余名法治副校长,更好统筹发挥基层法治队伍职能作用。以各功能区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全市三个功能区5处司法所全部建立,彻底清除了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盲区。制定“一所一策,分批次完成”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全市55处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水平,所均面积增加60平方米。
 
  排忧解纷,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找准源头治理“小切口”,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市司法局精选专职调解员60余名,定向充实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全市54个乡镇(街道)、2075个村居(社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创建“大嫂调解”“老兵调解”“船老大调解”等特色品牌,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有作为。以司法所作为纠纷化解“前哨站”,与基层法庭、派出所、信访办、检察室等建立多元纠纷化解对接机制。依托市、县、乡三级“一站式”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发挥司法所“中转站”作用,形成“一所中转,全链共治”工作新格局。同时,在基层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联系点,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外溢”,确保矛盾纠纷在非诉讼闭环内解决。今年以来,镇村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86次,化解矛盾纠纷10239件,市中院一审收案率下降23.02%。
 
  服务下沉,小转变惠及大民生。通过司法所改革,转换司法行政工作“姿势”,将法律服务“沉下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按照“专、精、优”要求,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3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专业大学生,统筹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配齐建强司法所这一法律服务“前沿阵地”。打通市县乡三级实体和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创新线上线下“一体通办”机制,将法律服务终端延伸到基层司法所,推行“站所统一受理,全链分流转办”,实现法律服务供需两端双向高效办理,让群众“跑一次路、到一个窗、进一张网、办多项事”。今年来,全市司法所联系和协助办理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17483件,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98539件,“日照掌上12348”平台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件。
 
  下步,日照市将以此次工作推进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强化改革创新,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干警队伍新面貌、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局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市仲裁办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功能区司法行政机构负责人及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在日照分会场参加会议。(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