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29日,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法院召开“无讼企业”创建座谈会,邀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徐德臣,山东法制报记者王均生,淄博中小企业商会高新区分会会长姬永红,齐商银行高新区支行副行长柴鹏等各位代表到场,进一步细化、完善“无讼企业”创建标准。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敦金主持,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效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敦金介绍了“无讼”概念的由来和内涵,详细介绍了“无讼企业”创建的历史背景和重要意义,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效志介绍了“无讼企业”的创建目的、发展阶段、期望效果等。各方代表对“无讼企业”评选标准提出了企业需管理良好、依法纳税、年内无诉讼案件或诉讼案件明显下降等指导性意见。与会人员围绕“无讼企业”创建标准、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通过此次座谈会,与会人员就“无讼企业”创建标准达成共识。一是做好“深化”文章。提高企业参与率,深化与各部门、行业的沟通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促进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做好“保障”文章。在部分企业设立“助企工作室”,加大调解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对企业调解员的培训和辅导,提高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为“无讼企业”创建工作做好人才保障。三是做好“奖励”文章。针对达到“无讼”标准的企业要授予证书,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确保企业得到真实惠。四是做好“宣传”文章。以淄博中小企业商会高新区分会为试点开展工作,不断扩大“无讼企业”影响力,在薄弱环节上求突破,实现软件硬件齐头并进,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确保“无讼企业”创建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山东省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