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臻)近日,通过“仲裁调解+司法确认”,济南某运贸集团有限公司顺利拿到了涉企业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
这是日照经开区法院探索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又一生动实践。该举措不仅具备省时、省力、省钱的优势,而且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中,日照某煤炭有限公司向兖矿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济南某运贸集团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合同到期后,煤炭公司未偿还借款,兖矿公司遂起诉煤炭公司与运贸公司,经一审、二审判决,煤炭公司需偿还兖矿公司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运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运贸公司代煤炭公司还款2044万余元后,多次向煤炭公司催讨,但煤炭公司始终拒绝还款,故运贸公司起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
日照经开区法院经初步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可以尝试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纠纷。
征得运贸公司同意后,该院于9月2日将此案委派至日照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员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不厌其烦地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于9月7日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共同向日照经开区法院提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
承办法官立即对调解协议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后,依法为双方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法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以深化“分调裁审”为抓手,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将多元调解与速裁审判相结合,促进案件审理提质增效。(山东省日照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