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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司法局:突出本地特色,让《法律援助法》走进群众心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马文青 李洪菊)为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自今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法律援助法》以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相关普法宣传亮点纷呈。
 
  《法律援助法》+文明城市创建
 
  以金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法》送法进重点工程、进社区、进养老院、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等系列法治宣讲活动。志愿者们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阐释了《法律援助法》章节中关于法律援助具体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法律责任等重点法律条文,使人们对《法律援助法》的内容和脉络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知。目前,围绕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金乡县司法局共开展《法律援助法》专场宣传30余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20余人次。
 
  《法律援助法》+普法载体宣传
 
  借助各种微信群、载体平台,金乡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法》普法宣传丰富内涵传递、浸润到群众心中。这些普法宣传条文,经常通过“金乡司法”微信公众号编辑,通过“法润万家”微信塔群,一方面由各司法所转发至各镇街工作群,镇街工作群转发至各村(社区)群,形成纵向到村居社区的垂直传播链;另一方面由“金乡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群”内普法成员单位转发至各县直部门单位的工作群,形成“横向覆盖”的传播面。同时,各司法所在驻地积极利用户外显示屏、宣传栏、户外广告牌、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场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其中,鱼山司法所在镇街政府大院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口号,马庙司法所在马庙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向群众宣传了《法律援助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化雨司法所在司法所的户外显示屏宣传《法律援助法》的通过和实施时间等。
 
  《法律援助法》+模拟法庭演练
 
  “模拟法庭”是金乡对青少年学生情景式、体验式普法教育的创新模式,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融入到青少年“模拟法庭”演练活动。活动中,让学生演绎庭审的“案件审判”过程,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使学生感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家庭困难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接受法律公平公正的洗礼,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
 
  《法律援助法》+村(居)法律顾问
 
  除了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是金乡县普法宣传的重要力量。全县81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全县430个行政村(居)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结合金乡县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中村居法律顾问围绕《法律援助法》中群众关注的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法律责任等援助知识进行宣传,解答群众的疑惑。目前,共开展活动20余场次,村居法律顾问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彩页1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