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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做好“三个坚持”推进人民调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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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宪彤)为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今年以来,山东省东阿县司法局做好“三个坚持”,积极打造不低于全县村(社区)数量10%的高标准调解组织,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强基固本,强化组织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东阿县司法局结合村“两委”换届,对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摸底调查,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把人民调解员“入口关”,对因“两委”成员调整而不再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或因身体原因、任期届满等原因不再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及时予以调整。在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具有公检法司工作经验以及在农村生活的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人员中选聘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同时,对新成立的调解委员会和新选任的调解员信息备案登记, 实现了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目前,全县共95个调解委员会,647名调解员,形成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让群众随时随地就能解决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阵地建设。东阿县司法局不断完善调解组织阵地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逐步实现调解委员会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独立,内设调解庭(室)。其中,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调解庭(室)整洁美观、庄重大方,在醒目位置悬挂司法部统一样式的人民调解标识,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必要办公设施。同时,建立健全例会、学习、考评及案件受理、登记、排查、调处、回访、统计分析、档案管理等制度,做到职责任务具体明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调解室规范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度执行规范化。目前已规范打造完成新城街道大王社区、铜城街道北京店新村和立信坛社区、姜楼镇陈店新村、高集镇高集新村等高标准人民调解组织。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为提升调解队伍整体水平,东阿县司法局一方面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县司法局负责对各镇街及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骨干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组织镇(街)司法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培训方法以集中培训为主,与以会代训、微信QQ等新媒体线上推送、调解员现场示范、案件评查分析研判、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另一方面坚持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与人民调解员培训相结合,由法律顾问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内容涵盖《人民调解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常用法律知识以及矛盾纠纷排查方式方法、调解实用技巧等,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理论素养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坚持握指成拳,凝聚多方调解力量
 
  一是与“两所共建”模式相结合。东阿县司法局充分整合司法所职能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两所共建”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所与基层司法所“互帮共建”,既增强了司法所服务力量,提升了司法所服务水平和质量,又拓宽了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领域,扩大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影响力。村(社区)调解组织吸纳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调解队伍,参与司法所日常值班,遇到群众法律咨询和调解申请,及时和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开展纠纷化解,有效提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凝聚力。
 
  二是与纪委监委“啄木鸟”廉洁品牌建设相结合。东阿县司法局结合东阿县纪委监委“啄木鸟”廉洁品牌建设,共同建立联合“一站三室一讲堂”服务中心,即“啄木鸟”服务站、调解室、清风茶话室、清风书屋和清风讲堂,集收集社情民意,接受群众政策咨询、信访举报,开展谈心谈话、普纪普法宣传教育功能于一身,让“啄木鸟”飞入寻常百姓家。东阿县司法局与东阿县纪委监委着眼工作延续、队伍稳定和人选严格把关,整合新村监督力量,不仅将“啄木鸟”服务站与原有的村监会队伍有机融合,还依托村级网格治理机制,招募调解员、老党员、网格员等,将其纳入“啄木鸟”志愿队,组建“1+2+N”队伍架构,即由社区、新村纪委书记兼任站长,2名社区工作者或监事会成员,N名“啄木鸟”志愿者组成,开展日常监督、廉情信息收集、人民调解等工作,织密村级监督、调解网络。
 
  三是与“法治带头人”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相结合。今年以来,东阿县司法局积极召开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会议,规范选拔程序、加大培育力度、加强使用管理,并将“法治带头人”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一方面,“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优先从人民调解员中选任,共同开展工作,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农村治理新格局,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另一方面,“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培训,抓住队伍建设“牛鼻子”,推动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培养巩固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质效迈上新台阶。全县共有法治带头人518名,法律明白人245名。截至目前开展业务培训80余场,开展法治宣传220余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300余场,参与其他法律相关活动20余次。
 
  坚持担当实干,精准化解各类纠纷
 
  一是深入一线,保证排查全覆盖。坚持矛盾纠纷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村居一般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镇街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县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备案登记。掌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矛盾纠纷,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期间,实行矛盾纠纷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涉案人员、积压时间、难易程度和事态预测,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逐级上报,并落实具体承办人员和责任领导,明确调处时限,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确保一般性民间纠纷能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
 
  二是灵活机动,保证调解见实效。灵活采取流动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主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邻里纠纷、遮阴纠纷、赡养纠纷等常见多发的“小”矛盾纠纷,接到申请后快速受理、快速调查、快速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山林土地、房屋宅基、征地拆迁等涉及的年代久远、人员关系复杂、权属界限不清、事实难以查明的矛盾纠纷,以镇街为单位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克,在调解完成后,现场以案释法,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尽可能减少同类矛盾纠纷发生。对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组织专业律师及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共同调解,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源头防范,保证宣传常态化。为有效预防矛盾纠纷产生,一方面对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深入研判,建立健全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和因时预防等全面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矛盾风险评估研判的前瞻性、时效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注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及辖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减少纠纷发生。每月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和法律专家“坐诊”的形式,为群众现场宣传各类法律知识;“人民调解以案说法”小讲堂坚持常态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用鲜活的实例现身说法,提高群众的听课热情。
 
  下一步,东阿县司法局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高标准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调处,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平安东阿、法治东阿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