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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司法局:推行“积分制”评价办法 激发司法行政队伍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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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永丰)为精准量化干部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司法局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积分制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与干部待遇挂钩,实现了干多干少能体现、干好干坏有差距,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实行考核内容项目化管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将评价内容细化为队伍建设、业务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创先争优、落实管理责任和守好工作底线等6大项共12个小项,并根据工作方式、工作量多少、难易程度及完成情况等指标设定不同分值,采取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积分累计方式,切实拉出差距、拉开档次。
 
  严格程序公平公开。采取一季度一评价一通报的方式,每季度末由各司法所长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对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评价打分。积分评价情况由司法局汇总审核后,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公示。司法局各相关科室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照积分评价情况对各司法所工作实绩进行核查,确保积分评价情况真实合理。
 
  合理运用评价结果。各司法所每季度积分评价情况上报局党组,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评先树优、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职级晋升以及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让干得好的干部有面子、有奔头,让干得差的干部红红脸、坐不住。截至目前,寿光市司法局已开展季度评价2期。通过亮实绩、排位次、找差距,激发了工作人员竞争意识和干事创业的活力,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山东省寿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