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魏瑞华)近日,山东威海乳山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两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用时分别为9天和13天,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时间及成本,为企业排忧解难。
案件一:被告某餐饮公司自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从原告某个体工商户处购买货物。2021年8月3日,双方经对账,被告欠原告货款21万元。
案件二:2019年12月,被告某园林公司因承揽工程,从原告某花木场处购买苗木一批,双方签订书面的苗木购销合同,约定货款共计17万元,货款于2020年春节前付清。原告按约定交付苗木,但被告仅支付5万元货款。
两起案件进入“诉前调”系统后,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充分运用自己的审判经验对案件做了初步的研判,并积极联系被告进行调解。因两起案件的被告公司住所地均在外地,特邀调解员征得被告同意,利用微信送达的方式送达了起诉状、证据等诉讼材料,并向当事人解释清楚诉前调解程序具有便捷、不收取诉讼费、具有执行力等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两起案件,被告公司对欠付原告货款的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都因公司有债权未收回,一次性支付存在困难。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分期付款,以解企业燃眉之急。
随后,指导法官审查在案证据及调解协议,以诉前调案号出具民事调解书,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为当事人节省了近5000元诉讼费成本。
今年以来,乳山法院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诉前调阶段,由特定的速裁团队对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并积极贯彻落实“一案一号”精神,对诉前调解阶段调解成功的案件以诉前调案号出具调解书,诉前调解不成转为立案后由买卖合同专审团队进行审理,执行时由特定的执行团队进行办理,积极打造“程序简、耗时短、效率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威海乳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