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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3日,山东枣庄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对全市法院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再调度再推进。枣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枣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修国主持会议。
 
  会上,枣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修国、姜传兴,枣庄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文亮分别通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指标模拟考核情况及1-9月份审判执行质效情况。枣庄中院调解快审团队、行政庭、执一庭及各基层法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及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发言。
 
  孙英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重要举措。枣庄全市法院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增强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营评工作作为展现业绩、检验能力、提高工作的重要契机。要坚持主动担当作为,将优化营商成效作为履职担当的现实检验,坚持一把手带头,以上率下、亲力亲为,锚定任务目标,压紧压实责任,力争各项指标在今年营评中取得突破进展。
 
  孙英院长要求,要围绕质效评估,实现三个提升。枣庄全市法院要对照今年营评要求,把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实。要强化监督指导,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加强对下指导,对发改案件进行常态化通报;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强化效果意识,着力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推动信访案件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深化流程再造,提升审判效率。畅通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解决好群众办事遇到的“难点”以及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力度;从严控制案件延期、中止及审限扣除,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亮屏通报,限期结案。要强化信息化与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满意度。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重点加强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互联网开庭、网上执行等重要环节,变诉讼指导为诉讼帮助,为当事人提供肩并肩、心贴心“代办式”诉讼服务;围绕庭审公开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等指标,持续深化司法公开。
 
  孙英院长强调,要强化工作落实,聚焦三个关键。枣庄全市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十个指头弹钢琴”,更要“牵住牛鼻子”,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地见效。要聚焦关键人员。抓好“关键少数”,院领导要积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化解长期信访案件,确保办案数量和办案类型双达标;抓好质效提升“轻骑兵”,充分发挥速裁快审团队的带动作用,推动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抓好“临时掉队人员”,对质效指标落后的庭室和个人进行靶向约谈。要聚焦关键案件。聚焦涉营商环境案件,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立审执效率,以点带面缩短平均办案周期;聚焦集团诉讼、群体性案件,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积极开展示范裁判,推动案件调解或服判息诉;聚焦多发的案件类型,通过类案专办、集中审理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要聚焦关键环节。聚焦诉前环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好“万人成讼率”考核措施,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聚焦立案环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聚焦审判环节,做好释法明理及服判息诉工作,树牢“一个案件解决一个纠纷”理念,推进判后答疑与企业回访相结合;聚焦执行环节,围绕提高“3+1”核心指标,严格终本案件审查,加强执行财产查控和执行过付款管理,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孙英院长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服务保障。枣庄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一体工作法”,强化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到权责明晰、运作有序;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认真研究营评内容,固强补弱;各专班成员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统筹做好日常工作与营评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两级法院要上下齐心,目标一致,各庭室要互相配合,全力保障,各专班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做好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注重提高宣传报道质量,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坚持案例引导不放松,探索建立典型案例“红黑榜”,充分发挥正面案例的引导作用和负面案例的警示作用。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枣庄中院在院党组成员,专委,办公室、审管办、各业务庭及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市)法院院长、分管审判执行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各业务庭主要负责人及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在枣庄中院主会场和各基层法院分会场参加会议。(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