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提高老年人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老年人参与诉讼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适老诉讼举措,强化亲老服务,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方方面面,把司法温度传递给每一位老年诉讼参与人。
完善适老服务硬件设施
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青岛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优先为老年人办理各类诉讼服务事项。在等候区配置放大镜、老花镜、医药箱、手机充电宝等,安放低位服务设施,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创新“适老诉讼”服务模式
在立案、缴费等诉讼活动已实现智能化的情况下,青岛中院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主动设置“适老模式”,配备专人提供诉讼指导。导诉人员主动迎接、帮助参与诉讼的老年人,及时跟进服务。针对老年人使用现代化设备和互联网应用软件困难的问题,诉服人员靠前服务,代为完成网上立案、交费、查询等诉讼事项,让老年人既享受到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数字正义,又感受到智能系统提供的诉讼便利,防止出现“数字鸿沟”。
依法妥善处理涉老案件
为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妥善处理涉老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青岛中院在妥善审理案件的基础上,将人情、事理、法理相结合,帮助老年人疏导情绪、化解纠纷。今年以来,青岛中院共调解结案116件涉老年人劳务合同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青岛中院注重做好审判延伸工作,认真进行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让老年人从案件受理到依法判决,处处感受人文关怀,感受司法温度。(青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