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周城锋)为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持续清理影响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法制保障,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联合牟平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个明确 确保实效
明确清理主体:要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原则。明确清理范围:此次清理的范围为外商投资法出台(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期间,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情况。明确清理对象: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部门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认真填报“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
严格把关 宣传监督
根据有关部门(单位)提报的“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调整,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利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反映的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调查核实,纳入重点清理范围。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核细则,对清理不及时、影响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效落实的,将在年度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中体现。(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