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平阴法院:首例 “袭警罪”当庭宣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家住平阴的张某酒后为“哥们儿”打抱不平,这天凌晨来到他人家中“平事”。面对出警民警的劝导,张某转而将拳头打向民警。6月24日上午,这起袭警案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案情
 
  今年3月16日凌晨1时,张某酒后以帮助同村“哥们儿”处理家庭纠纷为由来到段某家门外大吵大闹,踢踹大门。段某报警后,平阴县公安局派出多名民警到现场进行处置。面对民警的劝导和调解,张某拒不听劝并大声辱骂民警。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击打民警,造成两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后来,张某被制伏并带回接受调查。
 
  法庭上,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平阴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说法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暴力袭警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也践踏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本案的判决有效地保护了民警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山东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