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烟台法院积极构建完善破产审判“五项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辖区经济新旧动能转换。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包括破产审查)案件342件,审结302件。
一是健全破产甄别机制,打好分类处理“基础桩”。运用听证会、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破产甄别,对具有挽救价值或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推动进入重整、和解程序,最大化维护债权人利益,帮助企业实现重生,对已无拯救价值的企业依法快速审结,尽快促进财产变现,及时化解各类债务。例如,“执转破”案件中,强化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优势,推进执行积案妥善化解。截至目前,因破产程序概括性执结完毕个体执行案件200余件。
二是健全繁简分流机制,建好案件办理“分车道”。制定《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简化审理程序,压缩破产时限,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适用简易快速审理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1件,平均办案周期62.71天。同时,完善办案指引,制定《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审理规范》,统一、规范破产“三难”问题处置,统筹解决负债清理难、职工安置难、资产变现难等问题。
三是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下好破产处置“一盘棋”。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市政府、市级职能部门通过案件协调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途径,统筹业务协调、信息提供、维护稳定等破产处置工作。加强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联合市财政局制定暂行办法,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资金援助,有效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深化协同联动,出台《关于合作推进破产处置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管理人账户开户、税费减免、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方面实现多方联动。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审理的庚辰球墨铸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及二十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分别入选2018年度、2020年度山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健全破产管理人机制,抓好管理考核“指挥棒”。加强组织建设,推动成立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明确协会章程和管理办法,为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和自我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加强静态管理,制定《指定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办法》和《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统一规范指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流程和要求。加强动态考核,制定《管理人指定办法》《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细化考核评价体系,采用“个案考评”和“年度考评”双重标准,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和考核,并作为确定报酬的重要依据。
五是健全网络化处置机制,用好破产拍卖“线上办”。制定《关于拍卖程序中破产财产网上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推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指导破产管理人以网络拍卖为主要方式处置破产财产,降低成本,提高变现率。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网络拍卖170余次、网络债权人会议14次,处置财产近18亿元。在烟台捷林达通用齿轮箱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一宗破产财产经过161轮竞价,资产变现溢价率高达33.9%。(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