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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法院“大蒜辣椒法庭”赋能乡村振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爱国 周正天)山东省金乡县是“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和“中国辣椒之乡”。近年来,涉及大蒜、辣椒、圆葱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此,金乡县人民法院审时度势,于2020年5月8日设立了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负责全县范围内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这也是山东省首家涉及农产品交易的专门法庭。自成立以来,该法庭始终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便民利民”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诉前、诉中全过程,快捷、高效化解交易纠纷,促进了全县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1月,我公司与外地一家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听说县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我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这家公司诉至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没想到法庭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审理完毕,这个法庭真能为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表示我们公司的诚意,我们还免除了外地这家公司20余万元的违约金。”这是近日金乡县运达农贸有限公司杨经理的肺腑之言。
 
  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该法庭在金乡县大蒜国际交易市场和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两个大型农贸市场分别设立了农产品交易纠纷调解中心和农产品交易纠纷服务站,明确专门人员担任调解员。赵某某和张某某都是在山东凯盛国际农产品物流城经营农产品的业主,两家的商铺相邻,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服务站调解员张亮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双方请到服务站,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工作,两位曾经的好友最终握手言和。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该法庭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两个大型农贸市场开展涉农产品交易纠纷集中宣传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深受业主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据悉,自该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55件,庭前调解案件9件,开庭审理43件,审理完毕52件,结案率达94.55%,无一案件发生信访、上访事件,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新模式,规范农产品交易秩序,保护守法诚信者的合法权益,为诚信金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金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冯燕杰表示。(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