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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呈现新气象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建伟)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将教育整顿成果立即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具体法律服务工作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牢记为民办实事的初衷,以服务方式的转变、服务能力的提升,使我区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代理帮办等法律服务呈现出新气象。
 
  一是优化服务方式,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如公证服务,我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推行上门服务。4月25日,峄城公证处上门服务为百岁老人解难题。根据预约,一名韩姓当事人到枣庄市峄城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证窗口办理继承公证,希望继承其已故丈夫名下的一笔存款。经审核,公证员发现本该一同到场的死者母亲孙某未到场,于是向韩某询问有关情况。韩某面露难色,并希望公证处能够不经孙某前来为其出具公证书。公证员耐心解释孙某必须到场的原因和相关的法律规定,韩某才将孙某年事以高、行动不便的情况如实告知。公证员当即向当事人讲解了公证便民服务措施,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经进一步沟通了解,现年102岁的孙某意识清醒,完全有能力对是否继承遗产作出表示,于是当即决定上门为老人服务,并驱车20公里抵达老人的家。公证员经与老人交流,发现老人思路清晰,耳目清楚,对家里的情况侃侃而谈,对儿子的去世,也早已看开。公证人员将继承权公证的权利义务仔细地讲述给她听,确认老人听明白后,公证员问老人对儿子的遗产要不要时,老人明确说“我这把年纪要钱还有啥用,我不要,都给其他人吧”,公证员又问道:“如果放弃遗产继承,你今后的生活可能会受影响,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决定”。老人肯定地表示,晚辈们很孝顺,她考虑清楚了。公证员在充分倾听了老人的意愿,明确了她放弃继承儿子的遗产的意思后,依法为其办理了手续。
 
  二是想方设法,变“从未有过”为“第一个吃螃蟹”。5月19日,枣庄市峄城公证处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来到公证处,就开始用手不停比划着,让工作人员摸不着头脑。经陪他一同来的家人一番解释,公证员才明白,原来这位当事人姓苏,是一位聋哑人,他来的目的是因为父母生前的房产因拆迁补偿了四套房屋,想要办理继承公证,由他分得其中一套,其余三套由其他兄弟分得。经进一步了解,苏某识字不多,但懂手语,会写自己的名字。面对这一难题,公证人员向市公协资深公证员咨询,均表示未办理过此类案件。这让公证人员“犯了难”,但峄城公证处出于对聋哑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角度出发,几经研究决定受理此案。为了能够确知苏某真实意思,实现沟通交流,公证处请来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手语教学的冯老师担任他的“翻译官”。事前,公证员与手语老师进行了单独沟通,研究如何通过手语表达公证员需要询问的内容,以便让苏某更准确、更容易的理解,之后按程序为苏某办理了公证,在谈话询问环节,明确了其对安置的四套房产中继承其中一套,放弃其余三套的意思表示,并在相应的笔录、放弃继承权声明等文书上签名、捺指印确认。整个谈话及翻译的过程均进行了录音录像并附卷备查。
 
  三是送法上门,变“有求必应”为“无求也应”。4月13日,峄城区司法局与峄城区工会组织法律顾问来到部分企业,向企业干部职工赠送法律书籍和法律知识宣传单页,并就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与农民工在务工遇到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解答,鼓励企业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律师们围绕《民法典》知识对管理人员与农民工进行现场授课,并就劳动关系、借贷关系、工伤处理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重点讲解,为企业干部职工送上一道“法律知识大餐”,受到了企业干部和职工的高度好评。
 
  4月19日,峄城区司法局带领榴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前往峄城区经济中心,为企业代表送上“法治大餐”,重点围绕民事商事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集中向企业开展宣讲、解读,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围绕企业发展与投 资、公司法人治理、企业内部管理、企业经营、市场交易、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热点,向有需求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
 
  5月21日,组织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刘清燕律师,走进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活动中,刘律师分别到吴林街道办事处辖区3家企业,详细了解法律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现场解答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接受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为企业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查,查找企业各项制度漏洞和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法治化建设水平,受到各企业一致好评。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峄城区司法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推行上门服务,为提供便民公证服务20余人次。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对百姓生活中实际出现的困难,按照上级要求适度放宽经济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共接待法律来信来访咨询2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件。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共举行法治体检、法治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10余次,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为促进和推动中微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企业法治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对我们是一份工作,对群众是一份希望、是一片蓝天,是一家人的饥饱冷暖,是群众的衣食住行。因此,我们必须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使法律服务更快更好更便捷,用我们的尽心换取老百姓的安心,用我们的踏实工作为群众撑起一份希望、撑起一片蓝天,使峄城法律服务呈现一片春和景明的新气象。(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