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曹志海)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抓好诉讼与诉前调解工作的衔接,把解决机制的多元性与案件类型特点的多样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2015年以来,河口区法院民事纠纷案件呈现持续下降态势。
坚持系统思维 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为认真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河口区法院主动融入全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大格局,努力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河口区共有573名人民调解员,如何“治未病”,守好诉前第一道关口,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性是关键。为此,河口区法院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建立了民事法官联系人民调解员制度,指导人民调解员现场调处矛盾纠纷,确保人民调解员能早介入、早干预,有效预防矛盾升级转化。
为形成解纷合力,河口区法院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镇街、社区、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综合考核体系,在5个镇街分别设立法官工作站,建立法官联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制度,构建“网格+”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社区矫治,推动多元解纷、文书送达、查人找物等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在人口较多、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村居,该院设立法官联系点,充分发挥法官熟悉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经验丰富的优势,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积极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合理配置资源 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为深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河口区法院通过“分调裁审”改革,构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以诉源治理的实质化运行,不断提升诉源治理质效。
该院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诉调对接中心确定1名法官与3名人民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针对部分当事人来院起诉时明确表示不愿经由人民调解程序,但同意由法官主持调解的情况,采取“人民陪审员+法官”的模式共同做好调解工作,通过此方式每年化解分流案件300件左右。
为了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河口区法院加强与区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对接,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形成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绿色通道”。加强与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对接,引导当事人把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作为必经程序,从专业的角度对当事人做好答疑释惑、矛盾化解工作,弥补法官专业性知识的不足,并为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起到降温熄火的缓冲作用。
该院还在区矛盾调解中心组建巡回法庭,采取法院与行政主管部门联调联结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并充分借助信访中心集中化解的有利条件,依靠相关职能部门为案件及时解决创造条件。
聚焦群众需求 更好更快化解矛盾纠纷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目标是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河口区法院也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通办”相结合的立体化诉讼服务模式,坚持线上与线下、自助与辅助立案相结合,既充分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的成果,又兼顾基层法院面向基层群众的实际,给予线下传统方式立案的支持,避免“数字鸿沟”的出现。启用微信、支付宝、银联自助缴费等模式,解决当事人在法院、银行间往返缴费问题。设立在线调解室,开通互联网庭审,推动纠纷线上办理,2020年以来,累计互联网开庭350余件次,既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也满足了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案件审理的需要。
在充分借势加强多元解纷合力的同时,做好法院内部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于缓解办案压力更具立竿见影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组建了3个民事速裁团队,借助分调裁审平台并辅之人工识别,将案件精准分流,大量案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得到解决。通过分调裁审程序快速处理的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比重保持在60%以上,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6天,真正实现了“小部分法官快速办理大量简单案件,大部分法官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