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岩)9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邢海仙主持会议,市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及科室负责同志、市直部门单位法制科科长或承担法律事务的科室负责同志共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律师工作科科长张朝勋传达上级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有关要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四级主任科员李玉钢介绍了公职律师申请条件以及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的相关流程。
商光胜指出,在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工作,尽快推进公职律师制度落地见效,公职律师应配尽配,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要教育引导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公职律师作为依法决策的“裁判员”、立法立规的“智囊团”、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全民守法的“宣传员”的作用。
商光胜强调,要着力提高公职律师业务能力。搭建公职律师业务学习交流和实践的平台,通过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的互动交流,举办座谈会、专题研讨、学习调研等形式,增进了解、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公职律师自身,要用好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培训资源,主动参与专业委员会培训活动,同时也可以自发开展行业内应诉辩论赛和与社会律师的辩论对抗赛等,提升庭审应变能力和水平。
商光胜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监督管理,要教育引导公职律师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当每年对本单位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并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同时各单位要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公职律师培训计划,开展政策理论和法律实务培训。要建立公职律师档案,将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处罚惩戒、参加培训等情况如实记入档案,提高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山东省聊城市司法局)